关于开展第十四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5-10-20 11:41:00
各区、县委组织部,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县科学技术协会,市委、市政府各部委办局干部(人事)处,各总公司、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党委(党组)组织部(处)、人事处,市学会、基金会、各基层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激发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的创新创造热情,努力造就千百万青年科技英才,激励、引导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贡献,根据《中国青年科技奖条例(试行)》(见附件1)规定,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决定开展第十四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并在原有标准条件和组织推荐的基础上,从获奖人中评选重点宣传的优秀青年科学家典型。北京地区第十四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和市科协共同组织,推荐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科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本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北京地区的推荐名额为12名,其中在科研生产一线工作的不少于4名。往届获奖者不重复参评。
二、推荐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推荐程序
(一)各区、县委组织部,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县科学技术协会,共同推荐本区县的初步人选;市委、市政府各部委办局干部(人事)处,各总公司、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党委(党组)组织部(处)、人事处,市科协所属各团体等单位推荐本系统、本单位或本学科领域的初步人选,报推荐工作办公室。
(二)中国青年科技奖北京地区推荐工作办公室按照《中国青年科技奖条例(试行)》和推荐条件,对初步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
(三)相关学科专家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市科协有关领导组成推荐工作评审委员会,对初步推荐人选进行评审,提出推荐人选名单。
(四)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评审结果,确定“第十四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北京地区推荐人选。
四、推荐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推荐渠道,严格评选条件,保证评选质量。
(二)人选推荐要注重向长期工作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注意推荐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作出的成果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三)候选人推荐材料是中国青年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要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应保持一致,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四)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出具所在单位关于非涉密的证明。
(五)候选人不得通过两个或两个以上渠道推荐参加评审。
五、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一)电子材料报送要求
登陆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及评审管理系统http://qnkjj.cast.org.cn,使用注册密码2015bj121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填写电子材料,包括《第十四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和有关附件材料。完整填写后上传候选人电子材料,电子材料一经上传将不能更改。
(二)书面材料报送要求
候选人电子材料上传成功后,使用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与评审管理系统打印《第十四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
请于2015年11月12日前,将书面材料报送至中国青年科技奖北京地区推荐工作办公室。
书面推荐材料包括:
1.推荐单位出具的推荐工作情况报告1份。
2.所在单位出具的关于非涉密的证明1份。
3.《第十四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一式21份,其中原件2份、复印件19份。表中“推荐单位意见”推荐单位请勿填写,此处将由中国青年科技奖北京地区推荐工作办公室统一填写。
4.有关附件材料一份(装订成册)。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2)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3)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
(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7)其他材料。
六、联系方式
中国青年科技奖北京地区推荐工作办公室(市科协人事部)
联 系 人:郭东艳 张宏
联系电话:84644971
中国青年科技奖北京地区推荐工作办公室委托北京科技咨询中心接收推荐材料。
联系人:丁乔 刘阳
联系电话:67224832、67235949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19号联合国际大厦甲段10层北京科技咨询中心人才工作部 100021
邮 编:100021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5年10月20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激发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的创新创造热情,努力造就千百万青年科技英才,激励、引导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贡献,根据《中国青年科技奖条例(试行)》(见附件1)规定,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决定开展第十四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并在原有标准条件和组织推荐的基础上,从获奖人中评选重点宣传的优秀青年科学家典型。北京地区第十四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和市科协共同组织,推荐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科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本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北京地区的推荐名额为12名,其中在科研生产一线工作的不少于4名。往届获奖者不重复参评。
二、推荐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推荐程序
(一)各区、县委组织部,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县科学技术协会,共同推荐本区县的初步人选;市委、市政府各部委办局干部(人事)处,各总公司、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党委(党组)组织部(处)、人事处,市科协所属各团体等单位推荐本系统、本单位或本学科领域的初步人选,报推荐工作办公室。
(二)中国青年科技奖北京地区推荐工作办公室按照《中国青年科技奖条例(试行)》和推荐条件,对初步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
(三)相关学科专家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市科协有关领导组成推荐工作评审委员会,对初步推荐人选进行评审,提出推荐人选名单。
(四)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评审结果,确定“第十四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北京地区推荐人选。
四、推荐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推荐渠道,严格评选条件,保证评选质量。
(二)人选推荐要注重向长期工作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注意推荐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作出的成果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三)候选人推荐材料是中国青年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要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应保持一致,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四)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出具所在单位关于非涉密的证明。
(五)候选人不得通过两个或两个以上渠道推荐参加评审。
五、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一)电子材料报送要求
登陆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及评审管理系统http://qnkjj.cast.org.cn,使用注册密码2015bj121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填写电子材料,包括《第十四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和有关附件材料。完整填写后上传候选人电子材料,电子材料一经上传将不能更改。
(二)书面材料报送要求
候选人电子材料上传成功后,使用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与评审管理系统打印《第十四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
请于2015年11月12日前,将书面材料报送至中国青年科技奖北京地区推荐工作办公室。
书面推荐材料包括:
1.推荐单位出具的推荐工作情况报告1份。
2.所在单位出具的关于非涉密的证明1份。
3.《第十四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一式21份,其中原件2份、复印件19份。表中“推荐单位意见”推荐单位请勿填写,此处将由中国青年科技奖北京地区推荐工作办公室统一填写。
4.有关附件材料一份(装订成册)。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2)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3)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
(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7)其他材料。
六、联系方式
中国青年科技奖北京地区推荐工作办公室(市科协人事部)
联 系 人:郭东艳 张宏
联系电话:84644971
中国青年科技奖北京地区推荐工作办公室委托北京科技咨询中心接收推荐材料。
联系人:丁乔 刘阳
联系电话:67224832、67235949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19号联合国际大厦甲段10层北京科技咨询中心人才工作部 100021
邮 编:100021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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