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2015年度“百强社团”创建活动申报及2014年度“百强社团”阶段评估的通知
2015-07-30 15:16:00
市学会:
根据《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百强社团”计划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将开展2015年度“百强社团”创建活动申报工作并对2014年度“百强社团”创建活动进行阶段性评估。为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2015年度“百强社团”创建活动申报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北京市科协所属的学会、协会、研究会、促进会(以下简称“学会”),均可以自愿申报(已在2014年度“百强社团”创建活动中立项的学会不再申报):
——申报前连续两年社团年检合格;
——内部管理规范,组织领导有力;
——财务资产制度健全、管理规范。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其申请不予受理:
——有违纪违法行为;
——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受到相关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罚;
——未按要求完成北京市科协及相关部门委托项目。
(二)创建活动名额
2015年度“百强社团”创建活动拟评选出20家学会。
(三)申报要求
拟申报“百强社团”创建活动的学会,需要填写《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开展“百强社团”创建活动申报书》,申报材料要求客观真实,有理有据,主要提交2016年围绕“百强社团”创建活动拟开展的有关工作以及2013-2015年有关工作情况综述。
(四)时间要求
8月24日前,将申报材料以A4文本打印,一式两份,报送至市科协学会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二、2014年度“百强社团”创建活动阶段评估
(一)评估对象
2014年初立项的20家“百强社团”创建活动实施单位。
(二)评估方式
采取自评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
1.总结。20家学会结合“百强社团”创建活动的实施情况,对学会2014、2015年两年的组织建设、学术交流、科学普及、社会服务、人才培养、交往合作、党建工作、经费筹措等情况进行总结,重点突出通过“百强社团”创建活动所取得的成效。
2.自评。按照《“百强社团”阶段评估表》(以下简称《评估表》)对学会的各项工作进行自评、打分。
3.专家评审。组织专家对学会提交的总结材料进行审核、打分,必要时进行实地考评。根据评审情况,最终将20家“百强社团”创建单位分为A、B、C三类。
(三)评估要求
1.总结材料要求能够反映实际执行情况和取得的成果,可附创建活动成果图片。
2. 2015年8月31日之前,将总结材料以A4文本打印,一式两份,报送至市科协学会部,总结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联 系 人:梁凌云
联系电话:84654997-18
电子信箱:baiqiangshetuan@126.com
报送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里4号科技活动中心5006
邮 编:100101
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5年7月29日
根据《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百强社团”计划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将开展2015年度“百强社团”创建活动申报工作并对2014年度“百强社团”创建活动进行阶段性评估。为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2015年度“百强社团”创建活动申报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北京市科协所属的学会、协会、研究会、促进会(以下简称“学会”),均可以自愿申报(已在2014年度“百强社团”创建活动中立项的学会不再申报):
——申报前连续两年社团年检合格;
——内部管理规范,组织领导有力;
——财务资产制度健全、管理规范。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其申请不予受理:
——有违纪违法行为;
——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受到相关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罚;
——未按要求完成北京市科协及相关部门委托项目。
(二)创建活动名额
2015年度“百强社团”创建活动拟评选出20家学会。
(三)申报要求
拟申报“百强社团”创建活动的学会,需要填写《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开展“百强社团”创建活动申报书》,申报材料要求客观真实,有理有据,主要提交2016年围绕“百强社团”创建活动拟开展的有关工作以及2013-2015年有关工作情况综述。
(四)时间要求
8月24日前,将申报材料以A4文本打印,一式两份,报送至市科协学会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二、2014年度“百强社团”创建活动阶段评估
(一)评估对象
2014年初立项的20家“百强社团”创建活动实施单位。
(二)评估方式
采取自评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
1.总结。20家学会结合“百强社团”创建活动的实施情况,对学会2014、2015年两年的组织建设、学术交流、科学普及、社会服务、人才培养、交往合作、党建工作、经费筹措等情况进行总结,重点突出通过“百强社团”创建活动所取得的成效。
2.自评。按照《“百强社团”阶段评估表》(以下简称《评估表》)对学会的各项工作进行自评、打分。
3.专家评审。组织专家对学会提交的总结材料进行审核、打分,必要时进行实地考评。根据评审情况,最终将20家“百强社团”创建单位分为A、B、C三类。
(三)评估要求
1.总结材料要求能够反映实际执行情况和取得的成果,可附创建活动成果图片。
2. 2015年8月31日之前,将总结材料以A4文本打印,一式两份,报送至市科协学会部,总结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联 系 人:梁凌云
联系电话:84654997-18
电子信箱:baiqiangshetuan@126.com
报送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里4号科技活动中心5006
邮 编:100101
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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